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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省社会人才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内合法生产、经营的单位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含)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人员: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从事研究、设计的人员: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中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5.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职称评审专业分类: 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 2、 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 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 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 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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